陈墨深知,治城先治规,立城先立法,唯有律法明、规矩严,林城才能行稳致远。
接下来的十余日,陈墨足不出政务堂,一边翻遍历朝律法典籍,一边深入林城街巷、工坊、田间,倾听百姓、工匠、商贩的心声,将林城的实际情况与律法精髓相融合,数易其稿,终于拟定出《林城律法》初稿,共分民律、商律、工律、刑律西卷,合计五十六条,条条皆贴合林城实际,字字皆为万民着想。
这日清晨,林城中心广场立起三丈高的木台,陈墨身着青衫,手持《林城律法》竹简,立于台上,林昭、苏璃、老铁柱、赵西等人分列两侧,数万百姓齐聚广场,皆来聆听这属于林城的第一部律法。
陈墨目光扫过全场,声音清朗有力,缓缓宣读:“林城初立,百业待兴,为安万民、定秩序、兴百业,特立此律法,凡林城治下百姓,无论出身、贵贱、职业,一律遵行,法无贵贱,违者必究!”
话音落下,广场上鸦雀无声,所有人都凝神细听,生怕错过一字。
民律之中,明确百姓的田产、房宅、人身权利,规定邻里之间和睦相处,不得欺凌老弱、侵占他人财物,若有纠纷,先由调解亭调解,调解不成再交政务堂裁决,公正无私;工律之中,规范工坊生产、雇工制度,明确工匠的工钱、工分、休息权利,规定工坊不得克扣工钱、强迫劳作,蒸汽机械操作需有专人指导,严防事故;刑律之中,划定偷盗、抢劫、杀人、泄密等重罪的惩处办法,轻者杖责、罚工,重者流放、斩首,律法面前,人人平等。
而最让商贩们振奋的,当属商律一卷。陈墨在林昭的提点下,将契约精神写入商律,明确规定凡买卖、雇佣、合作、订货等商事行为,皆需立书面契约,写明双方权责、货物数量、价格、交付时间,契约一经签订,便具有律法效力,一方违约,需按契约赔偿对方损失,若有拒不履行者,由政务堂强制执行,没收部分财产补偿对方。
“商者,信也!” 陈墨立于台上,高声道,“无信,则商不兴;无契约,则信不立!从今往后,林城之内,凡商事往来,皆以契约为凭,守约者受律法保护,违约者受律法惩处,让每一个做买卖的人,都能安心交易,无后顾之忧!”
这一番话,说到了所有商贩的心坎里。旧时做买卖,全凭口头约定,翻脸不认账之事屡见不鲜,豪绅欺压小商贩、大工坊克扣小商户货款更是家常便饭,百姓们敢怒不敢言。如今林城将契约精神写入律法,以律法为契约撑腰,再也不怕对方背信弃义,商贩们个个面露喜色,拍手称快。
【叮!《林城律法》正式颁布,契约精神确立,解锁「法治体系」!】
【林城政务、民生、商贸、工业秩序规范化,百姓安全感、归属感大幅提升,商事往来信任度拉满!】
【奖励生存点 ×2000,解锁「契约公证所」建设方案,商事务必公证,律法效力加倍!】
律法颁布的当日,林城便在商贸区设立契约公证所,由陈墨亲自选派清廉公正的文吏主事,配备专门的公证印章,凡林城之内的商事契约,皆可前往公证所公证,公证后的契约加盖印章,律法效力更强,若有违约,政务堂可首接凭公证契约裁决。
公证所刚一设立,便被商贩们围得水泄不通。云溪县城来的布商与林城织布坊签订布匹订货契约,第一时间前往公证;林城玻璃工坊与外地商队签订玻璃制品供货契约,当场公证;就连邻里之间买卖房屋、田地,也纷纷前来立契约、做公证,广场上、公证所内,处处可见百姓们拿着契约仔细核对、签字画押的场景,一股重信守诺的风气,在林城悄然形成。
律法立,规矩明,效果立竿见影。此前林城某工坊主为求产量,克扣工匠工钱,被工匠们告至政务堂,陈墨依工律裁决,责令工坊主双倍补发工钱,并处以罚工百日的处罚,工坊主不敢违抗,当场执行。此事传遍林城,所有工坊主皆引以为戒,再也不敢克扣工钱、违规操作;有外地商贩与林城商户签订契约后,见货物涨价便想撕毁契约,商户持公证契约告至政务堂,陈墨依商律裁决,责令商贩按契约履行交货义务,并处以违约金,商贩只得乖乖执行,再也不敢心存侥幸。
— 本章 第62章 律法初立,契约精神 来自 爱的七月人的猫眼 的《开局一把铲,我在古代建现代都市》。星河书城 24 小时为您整理最新章节,持续更新中。 —